晚年李鴻章的為官之道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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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頤
在封建專制下,“臣下”說到底隻是朝廷的“傢奴”,生殺予奪之權,全在朝廷。宦海風波險惡難測,官員有時會面臨堅守“原則”與如何“自保”的矛盾。少數人為瞭“原則”而未能“自保”,更多的人則為“自保”而不顧“原則”,隻有少數人才能既堅持“基本原則”,即自己的基本政治信念、觀點而又能“自保”。尋常時候,這種沖突並不嚴重,但在“非常”時期,這種沖突有可能異常尖銳。在新舊兩種政治力量激烈鬥爭的維新運動中,李鴻章就面臨著這種嚴峻沖突。
對待維新謹小慎微
甲午戰後,李鴻章為千夫所指,一直投閑散置,直到1896年10月24日才被任命為總理衙門上行走,也隻是見習大臣,並無實權,被人稱為無用的“伴食之宰相”。從權傾一時的直隸總督、北洋大臣到被視為隻是“陪人吃飯”的“伴食宰相”,落差何其大也。
這時,中華民族面臨著空前的民族危機,康有為、梁啟超發動的維新運動勃然而興。對維新運動,李鴻章的態度頗為復雜。雖然從思想觀點上他非常同情、支持維新運動,但作為多年身居高位、深諳宦情的重臣,他知道維新運動又不能不深涉以光緒為首的“帝黨”和以慈禧為首的“後黨”之間的權力之爭,而卷入其中的危險自不待言,因此小心翼翼,力避卷入朝廷政爭之中;而且,他與支持維新運動的重臣翁同和之間又積怨多年,甲午戰後他聲名狼藉且被朝廷冷落一旁,地位本就岌岌可危。這一切,都使他在這一嚴重的政治危機、沖突中在不危及自身“政治安全”的情況下支持維新派,但同時小心謹慎地自保其位。他曾對一外國人說過,現在權力在守舊派手中,所以“稍明新學”的官員要格外小心,不敢昌言新法,否則很難做成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