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黃遵憲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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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自主之權”、“保公眾之益”的外交思想與實踐
黃遵憲,字公度,號東海公、法時尚任齋主人、水蒼雁紅館主人、佈袋和南、公之它、觀日道人、拜鵑人。清道光二十八年四月二十七日1848年5月29日)生於廣東省嘉應州今梅州市)攀桂坊。高祖、曾祖、祖父均從商。父鴻藻舉人出身,先後督辦廣西南寧、梧州厘務,署思恩府知府。
黃遵憲9歲即以 “春從何處去,鳩亦盡情啼”詩句,對“一路春鳩啼落花”命句;又以“天下猶為小,何論眼底山”,破“一覽眾山小”題。同治九年1870)始讀《萬國公報》和江南制造局譯書,研究時務。同治十年以歲試第一名補廩膳生。翌年取拔貢生。同治十二年應廣東省鄉試。次年北上京師應廷試,在京結識友人,頗受同鄉先輩何如璋子峨)等推重。光緒二年1876)中舉,捐知縣、道員。光緒三年隨何如璋使日,任參贊官,開始瞭外交官生涯。
中國和日本具有悠久的經濟交往和文化交流的歷史,而首次正式建交,是在光緒二年十二月1877年1月)。當時,清廷任命何如璋為駐日公使。何如璋早聞黃遵憲“談論時務之言論”,奏請他為使日參贊。光緒三年十月二十三日1877年11月26日),黃遵憲隨從何如璋等由上海登“海安”號兵輪赴日。十一月二十四日12月28日),他隨何如璋及副使張斯桂向日本天皇遞交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