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為後代留下的十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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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4月李鴻章直系子孫留有一份《分傢合同》,這份《分傢合同》不包括金銀財寶等動產,隻涉及到分佈在安徽、江蘇、上海市的土地、房屋和一處當鋪等不動產。
李鴻章發跡之後,他們六兄弟曾在安徽老傢大量購置田產,並建造“大者數百畝,小者亦百十畝”的莊園式宅第。關於李氏傢族擁有的土地,據說在最盛時期達250多萬畝。這些土地,一般都是采取“萬畝建倉”的辦法,委托親朋管理。現已知僅在合肥、六安、霍山等地建立的“倉房”就有幾十個。李鴻章名下的田產,每年可收租5萬石。李氏在合肥東鄉占耕地約60萬畝,占當地耕地面積的三分之二。
梁啟超說:“世人競傳李鴻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約數百萬金之產業,意中事也。”幾百萬兩白銀,大約合今人民幣10億元左右。
李鴻章三個女兒,其中李菊藕嫁給晚清大臣張佩綸做填房, 張愛玲是他們的孫女。另外兩個女兒分別嫁給山東濰縣的同知郭恩垕、江蘇宜興的主事任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