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給和珅定的二十條罪狀
文章分類:清朝
1)“朕於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蒙皇考冊封皇太子,尚未宣佈諭旨,而和珅於初二日即在朕前先遞如意,漏洩機密,居然以擁戴為功,其大罪一。”
2)“上年正月。皇考在圓明園召見和珅,伊竟騎馬直進左門,過正大光明殿,至壽山口,無父無君,莫此為甚,其大罪二。”
3)“又因腿疾,乘坐椅轎抬入大內,肩輿出入神武門,眾目共睹,毫無忌憚,其大罪三。”
4)“並將出宮女子娶為次妻,罔顧廉恥,其大罪四。”
5)“自剿辦教匪以來,皇考盼望軍書,刻縈宵旰,乃和珅於各路軍營遞到奏報,任意延擱,有心欺瞞,以至軍務日久未竣,其大罪五。”
6)“皇考聖躬不豫時,和珅毫無憂戚,每進見後,出向外廷人員敘說,談笑如常,其大罪六。”
7)“昨冬皇考力疾披章,批諭字畫,閑有未眞之處,和珅膽敢稱不如撕去,另行擬旨,其大罪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