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誰舉報瞭嶽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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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最大的一樁歷史公案,當是“莫須有”。《宋史》“嶽飛傳”:嶽飛)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這樁歷史公案,首先涉及的是“莫須有”的解讀。
著名學者呂叔湘,引用俞正燮《癸巳存稿》將“莫須有”標點作“莫,須有”,解釋為“或許有”。這種解讀認同度很高,但不一定正確。其實,“莫須”二字為宋人口語,即“大概”或“也許”的意思,宋代文獻中很常見,意思也差不多。清代《資治通鑒後編》認為,“莫須有”三字有誤,引《中興記事本末》旁證,“莫須有”應是“必須有”,著名學者朱彝尊即持此說。呂叔湘引用俞正燮《癸巳存稿》標點做“莫,須有”的說法,解釋為“或許有”,這同樣為一傢之說。“莫須有”的正確斷句,當為“莫須,有”。宋史記載的相關細節,是秦檜回答韓世忠時,感到十分為難——“莫須”,是寫秦檜的態度猶豫不決;“有”,表明秦檜對嶽飛是否有罪,態度非常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