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秀才幹瞭此事,驚動瞭道光,忙壞瞭一個正國級和一幫省部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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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二年九月初九日,一封緊急奏折送到苦逼的道光皇帝手中,著實讓他吃瞭一驚。這份奏折是南河道總督張井送來的,具體的內容是這樣的:
八月)二十一日,龍窩汛十三堡,有湖內奸民,駕船攜帶鳥槍器械,攔截行人,捆縛巡兵,將大堤刨挖,現在口門己寬九十餘丈,水深三丈以外,大溜己掣七分,勢將全黃入湖……急籌堵閉。
扒開大堤,還拿著鳥槍,還綁瞭巡兵,這是作死啊!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在今天的江蘇省,有一個泗陽縣,在清朝的時候,這裡叫桃源縣,與湖南的桃源縣可不是一個地方,因其泗水之北,故而後來改名叫泗陽。當時,在桃源縣下面有個桃南廳,這裡所謂的廳,是縣以下的一級單位,根據需要而設。
桃源縣有個監生,名字叫陳端。所謂監生,原意是指國子監的學生,國子監是明清兩朝最高學府,按規定,隻有貢生或蔭生才能進去讀書。進入國子監,最起碼的條件是有生員,也就是秀才的身份。不過,後來監生的資格也可以花錢買,辦個自費進國子監讀書,甚至就買個名義,根本不去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