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妃是怎麼得罪慈禧太後的?完全是她自己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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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緒二十六年,在八國聯軍將要攻入北京城之際,光緒帝寵愛的珍妃被慈禧溺死在皇宮的一處井中,享年24歲。很多人都認為慈禧殺珍妃是因為她支持戊戌變法,其實不然,或者說這隻是其中的一方面,她剛入宮的時候慈禧還是比較喜歡她的,到瞭後來慢慢產生瞭反感,但是真正害死她的,卻是她自己,她做錯瞭四件事。
違反宮禁
年輕的珍妃,對於西洋的新鮮事物有著比較強的好奇心,她經常穿著西洋時裝在皇宮裡拍攝照片。慈禧對於她的這種行為是比較反感的,但是珍妃卻不顧慈禧的感受,依然我行我素,還指示一個小太監開瞭個照相館,慈禧聽瞭之後直接把那個小太監拉出去杖斃瞭。
私穿龍袍
在清朝那種封建社會下,除瞭皇帝,是沒有人可以穿龍袍的,但是珍妃竟然仗著光緒皇帝對她的寵愛穿上龍袍去唱戲,慈禧聞聽後大怒,將珍妃叫來大罵一頓。
賣官鬻爵
珍妃吹枕邊風,讓光緒帝將其兄長志銳提拔為禮部侍郎,猶豫她生性大方,經常賞賜身邊的宮女太監,但是她的俸祿是比較少的,一年隻有幾百兩。由於手頭緊張,珍妃就開始賣官鬻爵。慈禧得知此事後大怒,下懿旨,將珍妃的妃位降為貴人,並開始逐漸反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