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責罰朝中大臣的褫衣廷杖之刑,慈禧為何用在珍妃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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褫衣廷杖是古代的一種刑法,是指將犯人的衣服脫掉,用一個一頭扁的一頭圓的棍子在大廳之下責打犯人,此種懲罰主要針對朝中大臣,此刑在明朝時使用居多。
褫衣廷杖之刑的獨特之處是,它能對犯事之人的心理起到打擊作用,因為是不著衣物,且是在眾目睽睽的大廳中,對犯事之人心靈造成的創傷遠大於所受皮肉之苦。
到瞭清朝,帶有羞辱性的褫衣廷杖之刑,被慈禧太後首開先河,幾年內用瞭兩次,並且受刑之人還是一位女子,更為奪人眼球的是,這位女子是光緒皇帝的寵妃-----珍妃!
是什麼原因,讓老佛爺動怒,對一位女子使用此刑呢?
首先,簡單介紹珍妃身世。
恪順皇貴妃1876年—1900年)他他拉氏,滿洲人,人們一般習慣按她曾獲封的珍妃來稱呼她,珍妃為清朝光緒皇帝的僅有的兩個妃嬪之一,也是最為受寵的妃嬪。生於光緒二年二月初三,為禮部左侍郎長敘之女。
珍妃其祖父乃陜甘總督裕泰,其父長敘曾任戶部,其伯父長善乃廣州將軍,珍妃與其姐瑾妃自幼隨長善在廣州長大。廣州將軍長善雖為武將,卻喜攬交文人墨客,他曾聘文廷式教習兩位侄女讀書。文廷式乃一代名士,後連榜高中得為榜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