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上記載的戴胄犯顏執法的故事是怎樣的?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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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胄,相州安陽(今河南安陽)人。早年曾在隋為官,曾為王世充效力,歸順唐朝後擔任秦王府士曹參軍,唐太宗繼位後,又被任命為大理寺卿。戴胄生性堅韌,熟知律法,通曉文案,德才兼備,但他生性耿直,寧願得罪李世民也要秉公執法,史書上便有瞭戴胄犯言直諫的記錄。
戴胄畫像
貞觀元年,戴胄因為忠誠清廉、公正執法被皇帝李世民任命為大理寺卿。同年正月,朝廷為選拔人才盛開科舉,一些人對自己的做官資歷造假。李世明知道此事後大為震怒,下令這些人自首,否則,以後一旦被查出來直接判處死刑。
這時,有個任徐州司戶參軍叫柳熊的人被查出來偽造隋官資歷,李世民想按照當初他說的話把這個人給殺瞭。大理寺卿戴胄上奏說:“根據我朝的律法這個人應該判流放而不是死刑。”李世民憤怒道:“難道你想為瞭遵守法律而使我失信於天下嗎?”戴胄回答:“說出來的話,隻是憑借當時的喜怒,而法律,是國傢用來向天下公佈大信用的。陛下是一時發怒才想要殺瞭他。現在已經知道不能這樣做,按法律辦事,才是真正的忍耐小的憤怒而保持大的信用。”李世明知道自己理虧隻能妥協道:“是我執行法律有失,先生能夠公正執法,我再也沒有什麼可擔憂的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