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針對貪官,發明瞭兩種刑罰,一種電影常用,一種令人膽寒!
文章分類:明朝
抹黑前朝已成統治者慣例,比如漢朝之於秦朝,唐朝之於隋朝。所以我們如今看到的明史,皇帝個個是昏君。但如果從後反推,明朝能立國276年,明朝皇帝怎麼可能毫無作為?
尤其是朱元璋,歷史上對他的污蔑,主要在於明初的四大案,殺瞭不下十萬人。
但這些人,真的是冤死的嗎?
空印案屬於官員貪腐國庫錢糧;郭桓案是官員互相包庇貪污;胡淮庸案是結黨營私,威脅皇權;藍玉案則是武將自恃有功,觸犯明律。
朱元璋終究是個泥腿子出身的皇帝,內心深處,忒見不慣官員欺壓百姓,這是他的底線。
以常理度之,我們這群屁民,是不是也曾設想過,等哪天大權在握,殺盡天下貪官?朱元璋隻是把我們的夢想實現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