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懲治貪官,第一條釜底抽薪,最後一條立竿見影?
文章分類: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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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是我國歷史上少有的千古一帝,同時也是爭議較大的一位君主,說他雄才偉略是因為在他的主政時期,出現瞭像衛青、霍去病等絕世少有的名將,利用懷柔和軍事打擊兩大策略一舉平息瞭幾千年來對中原威脅較大的匈奴部落。當然,說他是殘暴昏君的是因為晚年的他迷信術士,任用江充導致巫蠱之禍,害死瞭自己的皇後和太子,還差點誅殺瞭自己的三族。被天下人及後人所不齒。但是,今天我們要講的是漢武帝對付貪官的一些手腕,所作所為是否值得借鑒?
第一,禁止子孫做官
在漢朝如果被查出官吏貪贓枉法、監守自盜、挪用公款、賣官鬻爵的行為,就會被施以重刑,貪官本人情節輕的會被免官撤職永不錄用,重則會被下獄、流放甚至殺頭棄市等;針對貪官的傢屬子孫則會禁止做官,這種禁令針對貪官子孫延續三代都不得為官。
第二,貪官連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