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讓:士為知己者死是我做人的精神
文章分類: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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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為知己者死”的主人翁是豫讓,他是春秋時期的晉國人。豫讓是一名刺客,用現代的話來說他可以算作一名殺手。不過他這個殺手有點不一樣,不是為錢為權為利而殺人,而是為瞭報恩。
他要殺的對象是當時的政治傢趙襄子,趙襄子是晉國的權臣。那麼,豫讓為什麼殺趙襄子,原因就是:士為知己者死。
豫讓是士人,春秋的士是貴族,士是最低等級的貴族。春秋社會是有階級和等級的,貴族、平民和奴隸是春秋時期的階級劃分,而貴族又分為四個等級:天子、諸侯、大夫和士。其中天子、諸侯和大夫都有不動產土地),士沒有不動產,隻有本領,能文的叫文士,能武叫武士。因為士沒有不動產,所以要打工賺錢,因此,他們要依附於天子、諸侯或者大夫,跟今天的白領一樣,要找工作上班。當然春秋時期可以依附的老板有很多,如果不滿意現在的老板,可以選擇跳槽,老板如果不滿意員工,也可以解雇員工。因為春秋是列國時代或說邦國時代),國傢制度和政治格局為分封制或說封建制),叫“一個邦聯,許多國傢”,“一個天子,許多國王”,這些國王都是“老板”,他們都是獨立核算的法人。用現代的話來說,周王朝好比是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下面很多子公司,這些子公司就是諸侯國。當時士為天子打工,就叫平天下,為諸侯打工,就叫治國,為大夫打工就叫齊傢,齊傢之前要先修身,修身就是要有本領,要有精神品質,或文或武,這就是春秋的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