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順:儒學的“社會”觀念——荀子“群學”的解讀
文章分類: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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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之20世紀的儒學研究其實是儒學史的研究),本世紀的儒學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更加關註現實的社會問題;由此,儒學界甚至開始註意到"社會"這個概念本身的儒學解讀問題。眾所周知,現代漢語"社會"是一個外來詞,原是近代日本人對西語"society"的翻譯しゃかい)。嚴復則將"society"譯為"群",例如將斯賓塞Herbert Spencer)的The Study of Sociology《社會學研究》)譯為《群學肄言》[①],將穆勒John S. Mill)的On Liberty《論自由》)譯為《群己權界論》論社會與自我的權利分界)[②]。這與荀子提出的"群"概念有密切的淵源關系。但"群"這種譯法不符合現代漢語單詞的雙音節習慣,未被人們采納。而"社會"的譯法也絕不僅僅是"約定俗成謂之宜"《荀子·正名》)[③],實際上反映出漢語傳統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