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懲貪官,朱元璋下令建皮草廟,看名字就讓人害怕,廟有什麼用
文章分類: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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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冷
眾所周知,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是非常討厭貪官的,在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為瞭一改元朝時期官場貪腐成風,對官員姑息的風氣,朱元璋對貪官施行瞭嚴酷的懲罰。
朱元璋劇照
從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相繼頒佈瞭《禦制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等法規,在這些法規中,朱元璋明確規定瞭對貪腐官員如何懲治,另外,這一時期的,官員貪腐的典型案例也被記載在這四部《大誥》中,並且還記有朱元璋對全國官員的訓誡,以此來對其他官員起到警示作用。
可惜,無論朱元璋對待貪官采用怎樣的酷刑,洪武朝的官員貪腐現象依然屢禁不止。當然,這都是後話。
那麼,對於貪官,朱元璋是如何懲罰的呢?在這四部《大誥》中,記載的官員貪腐的案例,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隻公佈官員貪污犯罪的事實,並沒有記載朱元璋是如何處罰這些官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