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他本逃過一劫 可還是被小人陷害 朱元璋將他一傢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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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三年(1380),正當李善長官運亨通、安享富貴之時,遇到瞭突發的一次大劫難——胡惟庸案事發。胡惟庸以謀反罪伏誅,株連許多人。胡惟庸案是明朝開國初期的第一大要案。
李善長平日與胡惟庸往來密切。當初,胡惟庸隻是一個小知縣,李善長發現胡惟庸精明能幹、機智敏捷,又是同鄉,於是便在朱元璋面前大加推薦,使胡惟庸擢升太常少卿。洪武四年(1371),胡惟庸由中書省參政一躍而為中書左丞。
鑒於胡惟庸已執掌朝政,淮系集團堅不可摧,李善長遂辭去相位。李善長對胡惟庸不僅有提攜之恩,而且李、胡兩傢又有姻親之戚,胡惟庸是李善長侄子李佑的嶽父。胡惟庸案發時,有三萬餘人受到株連。朝中有人懷疑李善長系胡惟庸同黨,朱元璋以李善長輔佐自己勞苦功高,按而不究,使李善長一度僥幸躲過禍端,但終究難逃劫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