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思想略論
文章分類:春秋
《老子》一書分為道、德上下兩篇,故又稱《道德經》。但《老子》的“道”和“德”,與儒傢學派所講的道德內涵,具有明顯的不同。韓愈在《原道》一文中說:“仁與義為定名,道與德為虛位。……凡吾所謂道者,合仁與義言之也”。韓愈認為佛老是離開仁義講道德,他們要人們“棄而君臣,去而父母,禁而相生相養之道,以求其所謂清靜寂滅者。”《以孟尚書書》)儒傢以“仁義”為道德,道傢以“無為”為道德。在中國思想發展史上,《老子》第一次用“無為”來解釋“道”和“德”,並以“無為”為人類的本性或最高的德性。《老子》的“道”和“德”即是重要的哲學范疇,同時,又具有倫理學的意義。本文試從倫理學的角度,略論《老子》的道德思想。
一、《老子》道德原則的立論根基
“無為”是《老子》道德思想的基本原則。《老子》說:“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無為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老子·三十八章》,以下引此書隻註章數)這是說,上德之人不去性外求德,卻能保全其德;下德之人去性外求德,卻不能保存其德。上德之人無為,而無所作為;下德之人無為,而有所作為。而仁義皆屬有為。但講仁愛的人,雖屬有為,而猶出於自然;行義之人,則勉強自己。至於上禮之人,則完全做作,他人不從,竟強迫於人。《老子》以“無為”為人的最高德性,從而對儒傢所講的完全做作的“禮”進行瞭斥責,“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三十八章》)《老子》“無為”的道德基本原則,有其哲學理論根據和政治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