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獻忠做過3件狠事,有件事飽受後世詬病,臨死前說一句感人的話
文章分類:明朝
說到張獻忠,我們就會想起他做過3件狠事:一是組織農民軍隊,抗擊大明王朝,建立大西政權;二是大西兵敗,他將數千船的財富沉入江中,以防歹徒所得;三是他的起義軍在四川幾乎將其屠城,也正是這件事飽受後世詬病,故而他也被看做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根據史料的記載和考古人士的努力,前兩點都已經得到證實。但最後一點依舊是說法不一,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第三點可謂是我們大英雄的一個人生污點,所以很多人因此而詆毀他,雖然是尚需驗證,但吐槽謾罵聲依舊是不間斷的。現在,經過一系列的研究發現第三點純屬造假,並且其證據越來越多,很多人都認為那是當年大清的造謠。更有人說,當時四川人口數量之所以突然大量減少,大都是滿清王朝的“貢獻”,畢竟嘉定三屠,揚州十日,這都是滿清軍隊犯下的滔天罪行。
拋開那些詆毀與污謗,張獻忠的的確確是一個成功人士,是一個歷史名人。他為人比較嚴酷,對別人嚴肅,對傢人更是嚴格。下面我們通過三件事來瞭解一下他的嚴厲之處,尤其是對自己傢人的毫不留情。第一件就是他為瞭抵抗清軍,狠心殺掉瞭僅一歲的兒子和侍奉自己左右的夫人。1646年,陜西的清軍逼近,由於他的兒子膽小愛哭,故認為長大後很可能是個懦夫,而自己一世英名決不可毀在他的手中;其次呢,張獻忠已經決定與清軍決一死戰,這一戰不是清軍亡就是張獻忠死,他已經做好瞭破釜沉舟的準備。故而做出瞭殺妻殺子的舉動。第二件就是他對清軍十分厭惡,一心打擊北方的大清。1645年,清朝提出條件,倘若張獻忠識時務,服從招安,那麼前塵往事一筆勾銷。但是張獻忠一口拒絕,堅決不從,並且還加重瞭他要打擊清軍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