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是如何嚴格執行秦國法律的?
文章分類: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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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商鞅是秦國的改革傢,他創立瞭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為瞭保證每一個人都可以在法律的監控下,商鞅身先力行,保證瞭每一次賞罰的分明。
商鞅變法時無論是獎賞還是刑罰,秦國都是要嚴格按照法律來執行的,絕對不會出現所謂虎頭蛇尾的現象。斬獲瞭敵人的人頭,就等於看到瞭爵位、田宅和金錢,絕對不用擔心政府不講信用,給他們打白條,不兌現承諾。而違法犯紀的人,就等於看到瞭皮鞭和刑具,甚至是血淋淋的鬼頭刀,無法存在絲毫的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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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秦國每打完一次戰爭,都會抽出一段時間來處理善後事宜。這裡所謂的“善後事宜”,不外乎獎賞那些有軍功的人,處罰那些違法亂紀的人。軍功需要衡量大小,而參考標準就是斬獲人頭的數量。具體的做法是:把所有斬獲的人頭公開展覽三天,查對三天,確定無誤後,再由將軍把獲首將士的名單報請主管大夫頒獎“勞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