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名相李絳固守直道行終生
作者:鐘聲
李絳764-830),中晚唐之交名臣,歷仕德、順、憲、穆、敬、文宗六朝。史稱其儀表俊偉,氣質高潔,不管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皆固守直道,表裡澄澈。《新唐書》贊其“偉儀質,以直道進退,望冠一時”,是一位“巨德大臣”。
直言諫君
忠國事
李絳於唐德宗貞元年間中進士,任監察禦史。唐憲宗元和二年807年),又以監察禦史兼任翰林學士。此後四年間,官職數次遷升,並於元和四年擔任翰林學士承旨,位諸學士之首。中晚唐時期的翰林學士,實為皇帝秘書,被視作“天子私人”,職權極重,至有“內相”之號。李絳充分發揮這一職位的特殊職能,“孜孜以匡諫為己任”,極力向憲宗進直言,憲宗也多聽之行之,元和初年朝廷頻出善政德政,李絳貢獻尤多。
李絳初任翰林學士時,適逢朝廷平定鎮海節度使李錡叛亂,憲宗想把在鎮海沒收的李錡傢財運往京師,納入皇宮內庫。李絳和另一翰林學士裴垍當即諫阻,指出:李錡割剝鎮海六州之民以富其傢,甚至殺其人而取其財,陛下因憐憫鎮海百姓悲苦無告,所以才出兵誅滅李錡,以讓一方百姓得到蘇息。如今卻要用車輛載著李錡的錢帛進京,這事一旦播聞四海,全國都會對朝廷失望。李絳和裴垍分析得沒錯。李錡的傢財,乃其對鎮海百姓殘酷掠奪所得,鎮海百姓因此對李錡“怨入骨髓”,憲宗若將李錡傢財收為己有,實際上就是繼承瞭李錡對百姓的掠奪,自然也就承接瞭百姓對李錡的痛恨。所以二人建議,將李錡的贓物全部歸還鎮海當地,以“代貧下戶今年租稅”,這樣,必然會“萬姓欣戴,四海歌詠矣”。顯然,李絳和裴垍所揭示的,乃是封建政治傢處理類似問題所應具的境界和韜略,也是其夢寐以求的施政效果。唐憲宗不禁眼前一亮,從狹隘和短視中掙出,“嘉嘆久之,即從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