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亦莊亦諧
文章分類: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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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震講詩詞經典》《康震講蘇東坡》等,康震著,中華書局出版
康震
蘇軾以人為本
蘇軾曾先後兩度在杭州為官,他辦公有一個獨特的習慣,就是將辦公桌挪到西湖邊上:“至冷泉亭,則據案判決,落筆如風雨,分爭辯訟,談笑而辦。”《梁溪漫志》)一邊欣賞著西湖美景,一邊判決審理辯訟案件,談笑之間便完成瞭工作。這當然首先表現瞭蘇軾高水平、高效率的為政才能、工作作風,但也許西湖的美景也賦予瞭蘇軾落筆如風雨的靈氣與智慧。
一次,兩個人打上公堂來。原告是綢緞商,被告是制扇商。被告曾向原告賒瞭價值二萬貫錢的綾絹,誰知逾期卻分文未還,綢緞商於是將制扇商告上衙門。其實,這位被告也並非奸商,隻因老父親病故,辦理喪事欠下不少債務;又因當年夏天多雨,扇子的銷路很差,所以債上積債,一時無力償還。
蘇軾聽罷二人的陳述,覺得各有各的難處,也各有各的道理。如果簡單依法公判,雖然給綢緞商討回瞭公道,但制扇商勢必傢破人亡;如果同情制扇商,又如何保護綢緞商的利益呢?看來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而是一個如何切實為百姓解決實際困難的問題。蘇軾思考良久,終於有瞭個兩全其美的好主意!他讓被告取來二十把上好的團扇,然後揮灑筆墨,在團扇上點染竹石花木、題寫詩詞短文,而且署上自己的字號,轉眼工夫,這二十把團扇就成瞭二十幅東坡字畫。他告訴被告,將這二十把團扇拿到市場上,每把按一千文出售。消息傳得很快,被告剛剛走出衙門,仰慕東坡字畫的人們就紛紛聞訊而來,不一會兒就將團扇搶購一空,被告的債還清瞭,原告的利益也得以保護事載《春渚紀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