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鶯鶯被張生拋棄 竟然是因為她“天生尤物”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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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鶯鶯傳》記敘瞭張生和鶯鶯從相識到離別的戀愛故事。主人公張生,被鶯鶯的美麗吸引展開積極的行動,進而和鶯鶯展開戀愛,最終卻拋棄瞭鶯鶯。這一故事的最後附有一篇文章,張生記述瞭自己斬斷與曾經熱戀的對象鶯鶯的關系拋棄鶯鶯),並為這一行為進行自我辯護。對於這一辯護,宋代以來有很多人都加以批判。後來的文學史記述中,對此評價也不是很好。先請看這篇文章:
張曰: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於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貴,乘秉)寵嬌,不為雲,不為雨,為蛟為螭,吾不知其所變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據百萬之國,其勢甚厚。然而一女子敗之,潰其眾,屠其身,至今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勝妖孽,是用忍情。於時坐者皆為深嘆……時人多許張為善補過者。予常於朋會之中,往往及此意者,夫使知者不為,為之者不惑。
這裡,張生斬斷與鶯鶯關系的正當化理由是,身為”尤物“的女性對男性不利,時常也會有女性導致國傢覆滅雲雲。因此,男性不能輕易地與女性保持關系,如此這般的議論被展開瞭。張生的友人也很贊同張生的議論。惑於”尤物“而誤入歧途,終能改過自新的張生,得到瞭友人的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