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除掉和珅的真正原因,二十條大罪中根本沒敢寫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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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來夢幻真,今朝撒手謝紅塵。他日水泛含龍日,認取香煙是後身。”89歲的乾隆死後的第八天,兒子嘉慶宣佈和珅二十條大罪,下令逮捕入獄,幾天後,嘉慶賜和珅獄中自盡。如果按照二十條大罪處理,每一條都夠凌遲的,因為和珅的兒媳,也就是嘉慶的姐姐固倫和孝公主及重臣劉墉等上奏,和珅雖罪大惡極,但畢竟是先朝重臣,應賜自盡。和珅在獄中自盡前寫下瞭這首流芳千古的絕命詩,至今人們都在猜測這首詩隱藏的秘密。
其實,嘉慶殺和珅的真正原因,根本不再二十條大罪中。讓我們先看看這二十條大罪都有什麼。第一條就是乾隆宣佈嘉慶為皇太子時,和珅給嘉慶送如意,以邀擁戴之功。這看起來算不上重罪;二三四條說和珅騎馬越過皇宮規定的界限,娶出宮女子為妾,乾隆生病期間談笑自如等,不過是違制,也夠不上重罪;還有其傢人揭發和珅夜間偷戴正珠朝珠,也屬違制,但嘉慶說是圖謀不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