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人格美學的邏輯結構
內容提要:朱熹的人格美學在其理學美學中具有核心的地位和指歸的意義,而其人格美學自身又有內在的邏輯結構。就人格美構成的本體、實體和象體而言,有“性—情—行”三個層次;就人格境界的高低而言,則有外在的為功的才人境界、內在的為善的賢人境界、德才兼備內外交融的君子境界和天人合一自然渾成的聖人境界,後者又稱天地境界,是朱子人格美學和朱子理學追求的最高境界。
關鍵詞:人格美學/人格層次/人格境界
理學美學是中國古典美學史上一種特殊的理論形態,其理論特色主要表現在深刻的本體追求、強烈的倫理主旨和內在的思辨體系,朱熹的美學思想則是理學美學的集大成代表〔1〕上編·第一章)。 在朱子理學美學的邏輯構架中,人格美學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朱子人格美學自身又具有嚴密的邏輯層次。本文即試圖在朱熹“形式上無系統之哲學中”,探討其人格美學的“實質的系統”〔2〕P14)。
一、人格美學在朱子理學美學邏輯構架中的地位
勾劃朱子理學美學的結構體系,既不能僅按其原本論述對象羅列如迄今所見的朱熹文學批評或文學思想研究中大抵按其“詩論”、“文論”、“樂論”、“《詩》說”、“《楚辭》說”、“滋味說”、“涵泳說”等劃分),這樣容易停留於具體論述對象及其具體論述觀點而忽略對其統一的、內在的美學觀念、審美哲學體系的把握;也不能亂用中國當代美學或西方美學中常見的格局去硬套,這樣容易削足適履,而使朱子理學美學失去自己特有之面目。較為妥善的方法應是把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既要參照一般美學理論的范疇框架,更應考慮朱子理學美學的具體思想內容和特征。根據這兩重標準,我把朱子理學美學思想分成五部分來闡述,這也就是朱子理學美學體系的五大組成部分:一)審美客體論;二)藝術哲學;三)山水美學;四)人格美學;五)審美教育。按現代美學的框架,這五部分的劃分不在同一邏輯層次上,但這種劃分比較貼近朱子理學美學思想的實際,這五部分恰好突出瞭朱子理學美學思想中固有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