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頤:“官清贏得夢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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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敦頤曾任洪州分寧縣(今江西修水縣)主簿、郴州桂陽今郴州汝城)縣令、大理寺丞、永州通判等職。他一生為官清廉,高潔正直,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的愛蓮思想,為官為人寧拙勿巧、立誠立信的品德,對湖湘文化及後世產生瞭深遠影響。
2017年是周敦頤誕辰1000周年,各地都在以各種形式紀念這位中國思想文化史上“孔孟後一人”。周敦頤是北宋初期著名的哲學傢、思想傢、文學傢,是宋明理學的開山人物。世人皆知周敦頤是一代大儒,但不知道他更是一代廉吏和廉文化的踐行者。讓我們一起來重新認識這位湖湘廉吏——濂溪先生。
北宋康定元年,周敦頤被任命為洪州分寧縣主簿,該縣有一件疑難舊案拖瞭很多年都沒有解決。周敦頤到任後,隻審訊一次就查明瞭,老百姓無不嘆服。四年任期滿後,因政績突出,周敦頤調任南安軍司理參軍。在這裡他遇到瞭一件棘手的事。南安有個囚犯,根據法律不應當判處死刑。轉運使王逵是個酷吏,相當霸道,堅決要處死該囚犯。眾人懾於王逵的權勢,都不敢與其爭論。唯獨周敦頤站瞭出來,與王逵據理力爭,堅持應當依律決獄。王逵不聽,周敦頤憤怒地扔下手中記事的笏板,準備辭官以示抗爭,並氣憤地說:“難道可以這樣作官嗎?用殺不該處死的人來取悅上級的事情,我做不瞭!”王逵聽瞭,終於省悟,免瞭該囚犯的死罪。事後,王逵對周敦頤刮目相看,並多次向朝廷舉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