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趙佶《蔡行敕卷》金箋紙 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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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書蔡行敕卷》遼寧博物館藏,一說為摹本。原本書於1119—1125宣和年間 《三希堂法帖》刻本,原帖為滿行7字,《三希堂法帖》改為滿行4字,原帖由於後人將黃庭堅等的偽跋裱在後面,稱是為太宗所作,所以作者一直傳為太宗,實際上乃徽宗真跡。
此卷是一道聖旨,是宋徽宗不準蔡行辭去領殿中省之職所頒的敕書。以精美的金箋紙書就,是少見的徽宗行書作品,頗有瘦金意味,行間佈白疏朗得體,筆劃纖細,寫來墨韻流暢,瀟灑清勁,有如飄藤蕩柳之勢,具有瘦而勁,秀而潤的藝術效果。但也有人認為當年皇帝的聖旨大部分由書吏起並模仿皇帝筆跡直接書寫,直可亂真,不無道理。
釋文:敕蔡行。省所上劄子。辭免領殿中省事。具悉。事不久任。難以仰成。職不有總。難以集序。朕肇建綱領之官。使率厥司。況六尚之職。地近清切。事繁而員眾。以卿踐更既九。理宜因任。俾領盾省。實出柬求。乃願還稱謂。殊見撝謙。成命自朕。於義毋違。爾其益勵前修。以稱眷倚。所請宜不允。仍斷來章。故茲詔示。想宜知悉。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