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曹沫專諸聶政荊軻四大刺客, 誰的武功更高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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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是人類最古老的行業之一,這些專業人士因為各種原因接下瞭給委托人殺人平事的業務,比如感激委托人的恩德或者為瞭金錢、名聲、仇恨等等。李白在《俠客行》中稱贊這些人: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事瞭拂衣去,深藏身與名。也就是古龍溫瑞安的武俠小說中常見的一句話:一擊不中,全身而退。最早把刺客這一群體寫入正史的就是太史公司馬遷,而且《史記》是二十四史唯一有《刺客列傳》這一回目的書。那麼《刺客列傳》中曹沫專諸聶政荊軻四大刺客,誰武功最高?
曹沫魯國人,因為武勇被魯莊公任命為將軍,結果跟齊國打瞭三仗都敗瞭,魯莊公怕瞭,就想獻給齊桓公土地求和保平安,雙方在現在的東阿地區會盟。魯莊公和齊桓公在臺子上正簽合同呢,曹沫提著一把匕首上去把齊桓公劫持瞭,匕首是短劍一種,長一尺八寸。春秋戰國時期一尺大概現在23厘米,一尺八寸就是41厘米,像筷子一樣長短,劍尖也很像筷頭,所以叫匕首。由於曹沫動作突然,齊桓公左右安保人員都沒來得及反應。齊桓公問,你想幹啥,別亂來啊。曹沫說,一個小小請求,你們齊國吃瞭我們魯國的給我吐出來。齊桓公小命要緊,答應瞭。曹沫扔下匕首回到隊伍裡,仿佛啥都沒有發生過。齊桓公感到瞭極大的羞辱,想讓左右幹掉曹沫,但是管仲阻止瞭。咱們齊國是大國,要講信用啊。其實管仲是看出來曹沫有再一次沖上臺來幹掉齊桓公的實力,不敢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