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為何對何應欽說:陳誠根本不會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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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誠治軍有一套獨特的辦法。
他一直推崇老上級嚴重的治軍之道,將嚴重在二十一師提出的“人事公開、財務公開”,還加上一條“意見分開”,合稱“三公開”,先後在十一師、十四師以及後來十八軍所有的5個師裡全面推行。
陳誠在十八軍制定瞭一套有別於其他部隊的人事制度,規定沒有特殊情況,一般職員哪怕是財務人員,不得隨長官離任。
有一次,一個軍需官要隨長官離任,陳誠就是不放他走。那個軍需官還要堅持,陳誠火瞭,叫來軍法處的軍官,把他關瞭幾天禁閉。出來後,此人再也不敢提調走的事瞭,老老實實呆在十八軍。
陳誠歷來痛恨軍官吃空額、克扣軍餉的現象。據他本人的自述,早在他任東征軍炮兵營營長的時候,營裡一名軍官誣陷他侵吞軍餉。上司把他找去,拿告狀信給他看,說:“一個營長虧公款數百元不算什麼!”
毛主席與陳誠
陳誠大受委屈,當即抗議說:“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如有分文出路不明或是浪費,願受嚴厲處分。”上司還想做和事佬:“我知道你沒有貪污,可回營去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