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隻是一個會斷案的文官? 歷史上真實的包拯可是軍委副主席!
文章分類:北宋
你也會想看的:米芾之《德忱帖》罕見高清圖
包拯生於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於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 ,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父母年邁,上書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傢贍養父母。幾年之後,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到瞭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慶歷三年1043年),包拯入京任殿中丞。後經禦史中丞王拱辰舉薦,於十一月被任命為監察禦史裡行,改任監察禦史。包拯建議:“國傢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歲幣),不是抵禦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軍隊、挑選將領,致力於充實邊境守備。”後來到瞭慶歷五年1045年),包拯擔任契丹正旦使,出使遼朝。回朝後,包拯根據自己在遼朝的觀察,上疏建議朝廷挑選“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並重視代州今山西忻州代縣)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的情況。此後歷任三司戶部判官,於慶歷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東路治今河南商丘)轉運使。看來包大人可不是隻會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