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一封佚信及其他
文章分類:中華民國
筆者在翻閱1932年第2卷第1期的《現代》雜志時,無意中在其“社中日記”欄發現郭沫若書信一封,未見於此前出版的郭沫若書信集中(包括《三葉草》《沫若書信集》《郭沫若書簡——致容庚》《櫻花書簡》《郭沫若書信集》《郭沫若致文求堂書簡》),也不見其他研究者提及闡釋,可斷定為佚信。為保存史料,照錄如下:
郭沫若先生本來答應給《現代》寫一篇萬字左右的小說《紫薇花》,但今天來信說已不及寫瞭,改寄瞭兩首詩來。詩後附著一段聲明,為編輯方面便利起見,特移錄在這裡:
《現代》月刊要出創作專號,要我作一篇小說,並因期促的關系,叫我在十天之內就要交稿。我本想把最近所感受的一段情緒,寫作一篇《紫薇花》出來,但我恐怕不能夠如期交出;現在我由日記中抄出瞭兩首詩出來塞責,我想“創作”這個字似乎是不應該限於小說的。
這兩首詩並列在這兒似乎有點矛盾,但這個世界正是充滿著矛盾的世界,要緊的是要解消這個矛盾。我所希望的是在《夜半》之後有《牧歌》的世界出現。
《紫薇花》呢?在最近期內能寫出時,希望能在本志上和讀者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