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予人玫瑰,手留餘香”一事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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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板橋 1693-1765,清代書畫傢、文學傢) ,原名鄭燮,字克柔,號理庵,又號板橋,人稱板橋先生,江蘇興化人,祖籍蘇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舉人,乾隆元年1736年)進士。官山東范縣、濰縣縣令,政績顯著,後客居揚州,以賣畫為生,為“揚州八怪”重要代表人物。
鄭板橋一生隻畫蘭、竹、石,自稱“四時不謝之蘭,百節長青之竹,萬古不敗之石,千秋不變之人”。其詩書畫,世稱“三絕”,是清代比較有代表性的文人畫傢。 [代表作品有《修竹新篁圖》《清光留照圖》《蘭竹芳馨圖》《甘谷菊泉圖》《叢蘭荊棘圖》等,著有《鄭板橋集》。
鄭板橋為何不畫梅花?歷史上有個“鄭板橋給別人留口飯吃”的經典故事。也正謂當代人的“予人玫瑰、手留餘香”精神境界……
鄭板橋在去山東做官之前,以賣畫為生。他從老傢江蘇興化來到繁華的蘇州,在桃花巷的東邊開瞭一間畫鋪,在桃花巷的西頭,當地有名的畫傢呂子敬也開有一所畫鋪。呂子敬擅長畫梅花,他自稱他畫的梅花是“遠看花影動,近聞有花香”。鄭板橋聽說之後,便從此不再畫梅花,他在蘇州賣的畫,常以蘭竹,也畫些花羽鱗介和山水。就是不畫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