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一生為官清正,斬殺貪官無數,死後21口棺材同時出殯
文章分類: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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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深窺百態
俗話說,做官難,做清官更難。古今有許多人在剛開始做官的時候,信誓旦旦的說要做一個清官,然而一旦深入瞭官場,面對諸多金錢、美色的誘惑,就紛紛淪陷。但是,傳說中“文曲星”下凡的包拯,也即是包青天,真正做到瞭一生為官清正,造福一方。
公元999年,包拯出生在現在的安徽合肥。在28歲那年,包拯高中進士。當時宋朝的首都在河南開封,包拯作為一個進士,完全可以在首都為官。然而包拯乃大孝之人,不忍遠離父母,故而在傢鄉做瞭一個小知縣。8年後,包拯盡完孝道,才到開封為官。
當時,朝中有許多貪官污吏;這些人於其位不謀其政,腐化朝綱。朝廷不振,國力就落後;當時宋朝就被北方金朝的完顏傢族所壓制,年年稱臣納貢。包拯看到這些嚴重的問題,就向皇帝連連舉報,使得許多屍位的官員丟瞭烏紗帽。包拯在任監察禦史之時,盡心盡責,將之前許多的冤假錯案重新平反。這個過程中,揪出瞭許多貪官污吏,幾乎都被包拯以律法斬殺瞭。史料記載,包拯曾在一年內,彈劾過180餘位貪官污吏,可謂數量眾多。包拯的這些作為,得到瞭廣大民眾的擁戴,為其贏得“包青天”的美名。但是另一方面,包拯因得罪許多貪官污吏,致使那些人對其恨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