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獻忠沉銀系列案件56人全部判決
文章分類:明朝
原標題:張獻忠沉銀系列案件56人全部判決
還記得江口沉銀大案中,那個國寶級文物虎鈕金印嗎?6月22日,封面新聞記者從眉山市彭山區檢察院證實,“張獻忠沉銀”系列案件21件56人已全部判決,其中,盜挖虎鈕永昌大元帥金印團夥的被告人范彬、謝榮崇、李鐘海、張靈四人已全部領刑。
被告人范彬、謝榮崇和張靈三人因犯盜掘古遺址罪,分別獲九年、十年六個月、十年有期徒刑;被告人李鐘海犯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倒賣文物罪,共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判決書顯示,謝榮崇、范彬盜得金印、金冊、銀錠等文物,每人獲得至少595萬元。
這些錢,化作瞭房產、豪車……范彬憑此在彭山買下一套150多萬的別墅,僅裝修便花費160多萬。
80後辭掉工作下水挖寶第一次四人分瞭7萬
生於1982年的范彬,有著10多年的潛水經歷。在沒有參與盜掘活動前,他一個月隻有一千多的收入,這讓他一直很苦惱。
但不久,有盜掘團夥找上范彬,邀他到江口下水,一起找銀子。范彬也欣然同意,利用休息時間,開始與幾個盜掘團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