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想搞臭的這個人,為何骨頭這麼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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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雍正帝給全國督撫級別的封疆大吏們發瞭一道上諭,談論他本人對於用人選官的理念。在上諭中,雍正點名道出瞭他心目中的好官與壞官的典型。
其中,田文鏡、楊文乾、李衛和諾敏四人,被雍正樹立為模范督撫,說他們“實心任事,整飭官民,不避嫌怨,遂不滿眾人之意”。意思是,這幾個督撫能幹事,肯幹事,敢於動真碰硬,幹得罪人的活兒,所以盡管口碑不好,卻是朕心目中的模范督撫。
而楊名時、查弼納、張楷、魏廷珍等五個督撫則被點名批評,雍正指責他們“操守雖清而皆顧惜情面,將就求容悅於人,故內外之人皆稱譽者甚多”。這幾個人,被雍正定性為“潔己而不奉公之清官巧宦”、“同流混俗之鄉願”,表面上有口皆碑,實際上對社會、對官場風氣的影響很壞。
皇帝通報批評瞭,不管對錯總該忍著。這是為官者的基本常識。但雲貴總督兼雲南巡撫楊名時忍不瞭,他一直以聖人君子要求自己,無法違心地承認自己是聖人君子深惡痛絕的“鄉願”。他給雍正寫瞭個折子,申訴這個問題。
結果,事情越發往嚴重的方向發展,他為此付出瞭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