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厲王以“專利”治民:引發史上第一次平民暴動
文章分類:西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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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確切紀年是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這一年召公和周公合作,共同執掌周王權力,處理國政。在此之前的歷史,隻有王號而沒有年代,從共和元年開始,後來的歷史都記載瞭國王或皇帝在位的年數,使中國古代的歷史有瞭準確的系年。
公元前九世紀中葉,西周王朝曾在十餘年的時間裡,國中沒有天子,國政由周公、召公兩個貴族共同主持,史稱“共和行政”。導致這起事件發生的起因,是周厲王的“好專利”和暴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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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古代的習慣成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山川林澤和荒野名義上自然是歸周天子所有,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占有。由於山川林澤數量太大,周天子也無暇顧及,民眾可以隨便使用。
西周中期以後,情況發生瞭變化,隨著生產力的提高,一些山川林澤和荒地已被開墾出來加以使用,成瞭貴族和國人的私田。隨著占有欲的增加,他們還把原來占有的國有土地逐漸私有化,當成瞭私田。周厲王在位時,這個問題日益嚴重,而周厲王為瞭滿足自己奢侈的生活,總是想不斷聚斂更多的財富。當時周王朝有一個叫榮夷公的大臣,很有斂財的本事,他為周厲王出主意:重申土地國有的傳統法度,明確山川林澤、荒地及其中生產的各種產品都是國王的專有利益。這樣,周厲王便在土地國有的招牌下,公然侵奪貴族的私田、產品和奴隸,變為王有,而一般平民也不得在山林中砍柴打獵,不得在河流中捕魚。這種作法激起貴族和國人的不滿,社會矛盾激化,他們作詩指責厲王:“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復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