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與張學良“不抵抗”為何結局迥異?
國民政府對日本侵略“不抵抗”始於1928年“濟南慘案”。1928年5月3日,日本突然出兵進攻北伐軍控制的濟南城。日本方面借口革命軍對城內的日本僑民進行搶劫、強奸、屠殺,而出動軍隊展開報復,蓄意屠殺中國軍人與民眾六千餘人的事件。其中,國民黨戰地政務委員會派遣濟南的外交處處長兼國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山東交涉員蔡公時及署內職員17人被日軍虐殺。慘案發生後,日方否認日軍屠殺中國軍民,並要南京國民政府道歉、賠償、懲兇,並於5月11日攻占濟南。蔣介石下令“不抵抗”,北伐軍“繞道渡河,繼續北伐”。1929年3月,日本在歐美列強壓力下從濟南撤軍。
1931年日本突然出兵沈陽,制造瞭“九一八事變”。國民革命軍副總司令、東北邊防軍司令長官張學良下令“不抵抗”,卻導致東北三省淪陷。蔣介石“不抵抗”政策,濟南失而復得。張學良“不抵抗”政策,東三省全境淪陷,為何結局迥異?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趁著歐美列強忙於歐洲戰事無暇東顧,向中國政府提出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中國政府又是“外交泄密”給英美與俄國,又是遊說日本國內“知華派”,據理力爭後刪除瞭部分內容,在日本最後通牒軍事壓力下簽署瞭讓渡東北、山東大量權益的《民四條約》。但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美不能容忍日本獨霸中國的局面,強迫日本放棄部分特權尊重“門戶開放政策”,這就是華盛頓會議上的《九國公約》。日本出兵占領濟南,直接破壞英美“門戶開放政策”,這就有瞭歐美列強特別是英美壓力下日本從濟南撤軍。但1931年英美卻陷入“大蕭條”自身難保,面對日本入侵隻能是“不承認”,停留在道義上譴責,而無法施加更大的外交壓力與軍事經濟壓力。即使是1937年“七七事變”後日本全面侵華,歐美列強也有心無力。蔣介石一廂情願認為國際聯盟會因為日本破壞“門戶開放政策”與《九國公約》、《非戰公約》制裁日本,也就釀成淞滬會戰遷延日久大撤退變成大潰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