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和胡適,誰的書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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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與魯迅,“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兩大旗手,兩人都曾經希望用“新文化的力量”改變四萬萬國人的舊國民性,然後在國民性改造的基礎上,改變中國的命運。兩人從相識、相知到分手甚至對抗,在新舊更替的中國演繹瞭兩種對立的政治主張。咱們今天不深入談政治,咱們聊書法。分別展示胡適和魯迅的書法,底部附投票結果。你喜歡誰的字?
魯迅
魯迅1881年-1936年),名周樹人,“魯迅”是他1918年發表《狂人日記》時所用的筆名。浙江紹興人。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中國翻譯文學的開拓者。毛澤東曾評價他:“魯迅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他不但是偉大的文學傢,而且是偉大的思想傢和偉大的革命傢。”當然,魯迅先生在書法方面也頗有建樹,我們看看他的書法:
魯迅對毛筆書法情有獨鐘,雖然他也說鋼筆寫起字來到底快些並在南京、日本學習時用過鋼筆,但終究還是改用毛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