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論|隋唐五代——李陽冰《論篆》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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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陽冰生卒年不詳),約生於唐玄宗開元年間。唐代文學傢、書法傢。字少溫,漢族,譙郡治今安徽亳州)人。李白族叔,為李白作《草堂集序》。
初為縉雲令、當塗令,後官至國子監丞、集賢院學士。世稱少監。兄弟五人皆富文詞、工篆書。初師李斯《嶧山碑》,以瘦勁取勝。他善詞章,工書法,尤精小篆。自詡“斯翁之後,直至小生,曹喜、蔡邕不足也。”他所書寫的篆書,“勁利豪爽,風行而集,識者謂之蒼頡後身。”甚至被後人稱為“李斯之後的千古一人”。
《論篆》,一卷,唐李陽冰撰。李陽冰,字少溫,曾官縉雲縣令,官至將作監,故世稱李監。趙郡今河北趙縣)人。精於篆書,師承秦篆,開合變化,瘦勁圓活,骨清姿媚,與初唐楷書作風實為一傢眷屬。宋朱長文稱:“陽冰篆品入神,自秦李斯以倉頡、史籀之跡,變而新之,特制小篆,備三才之用,合萬物之變,包括古籀,孕育分隸,功已至矣。”據李肇《唐國吏補》載:李氏陽冰)自稱:“斯翁(李斯)之後,直至小生。”其篆書歷來被宗為楷模,對後來書壇影響極大。然今所存碑刻皆後世翻本,大失本來面目。曾勘定《說文》為三十卷,不傳。後人論篆,往往視唐李潮與陽冰為一人,實誤。此編據《篆學瑣著》本校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