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怒殺一個瘋子以後,非常後悔立下一個國法,至今法院還在用
文章分類:唐朝
你也會想看的:唐朝才女宋若莘姐妹五人一同嫁給唐德宗內幕
唐太宗李世民是歷史上少有的帝王,他可以說是唐朝的開國之君,因為唐朝的一多半江山都是他打下來的。後人對李世民的文治武功更是給予瞭很高的評價。後人認為他的雄才偉略為中國歷史做出瞭重要的貢獻。唐太宗李世民一生從不歧視少數民族,除瞭對突厥的侵擾用兵外,主要采用懷柔的政治手段處理民族問題,方法妥當,政治開明,有利於民族的團結和人民的利益。
唐太宗李世民雖然文治武功非常卓越,但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他曾經也犯過不少錯誤,但是好在李世民敢於承認自己的錯誤。今天我們就主要來說說,李世民因怒殺一個瘋子以後,訂立瞭一條國法。這條國法非常的人性化,以至於一千多年以後,歷朝歷代都沿用此國法。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這件事還是要從貞觀五年說起,當時負責朝廷刑事案件的是大理寺丞名張蘊古,此人在處理案件時比較隨意,和犯人走的比較近。據說當時有一個叫李好德的農民,因從小得瞭癲癇病,長大之後經常神志不清。所以李好德被大傢一致認為是一個瘋子。李好德其實也並不是真的瘋子,隻是有時候會說一些胡話。真是因為他的這種行為,被別人告發,說他妖言惑眾,企圖謀反。此事上報朝廷以後,朝廷下令抓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