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與《洗冤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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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末淳祐年間,時任湖南提點刑獄的宋慈字惠父)集數十年斷案經驗,撰寫成的世界第一本法醫總匯——《洗冤集錄》,比意大利人菲德利撰寫的法醫著作要早350多年。
宋慈為官,“以民命為重”。他在《洗冤集錄》一書的序文裡就寫道:“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其意為獄事中最重大的莫過定殺頭之罪,定此大罪的依據莫過於弄清第一手案情,而第一手案情最重要的莫過於檢驗。接著,他認為:“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栝,於是乎決。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謹之至也。年來州縣,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選,更歷未深,驟然嘗試,重以仵作之欺偽,吏胥之奸巧,虛幻變化,茫不可詰。縱有敏者……”意指:關乎生死的大事,委派何人辦案,是要極其謹慎的,我看到多年來一些州縣派出的官員,缺乏經驗,甚至因受賄而弄虛作假、作偽證,這些都是絕對不行的。
他說:“慈四叨臬寄,他無寸長,獨於獄案,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心。”意指自己四度任提點刑獄,沒其他本事,就是專註斷案,必須審之有審,不能有絲毫怠慢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