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談與妃子文繡離婚:心中有虧,從未有過一次夫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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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律師手中看到文繡寫的一封信,內中寫道:“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衾獨抱,悲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分居。溥應於每月若幹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離婚……”她的要求條件是我無法答應的。我將此事交給一些大臣商議,都無良策。
溥儀與文繡的合照資料圖)
李淑賢在世時,我每次到京,總要去看望她。我寫過一些有關李淑賢和溥儀婚後生活的稿件。李淑賢說,她喜歡看。關系處得熟瞭,她向我講述瞭溥儀和淑妃文繡離婚的事。溥儀曾對李淑賢說:
我這個中國最後一個皇帝,共幹過兩件轟動世界的事:一是給日本人當傀儡,成瞭日本人的走狗;二是答應淑妃文繡的離婚要求。妃子提出離婚是中國歷史上沒有過的,因為老祖宗沒這個規矩,也不容許。可是,我還是答應她瞭,在她請求離婚的信上簽瞭字。成為中國歷史上皇帝離婚第一案!
那是1931年8月下旬的一天,太監匆匆進來,面有難色地從袖筒中取出一封信,呈交於我。我打開一看,大吃一驚,良久未說話。原來,是淑妃開誠佈公地向我提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