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最牛法官戴胄 李世民定的案子他都敢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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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胄辦案的啟示
於忠志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如何避免黨政領導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不妨看看唐初大理司少卿戴胄是怎樣辦案的。
一次,唐太宗召見吏部尚書長孫無忌入宮議事,因唐律規定任何人入宮都不允許帶兵器,長孫無忌卻帶刀入宮,監守宮門的校尉並沒有發現,因而,他倆都觸犯瞭唐律,必須按法律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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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棘手就棘手在戴胄的上司尚書右仆射封德彝幹預瞭此案,長孫無忌是唐太宗的大舅子,掌握著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調動大權。
封德彝對此案不僅提出瞭對長孫無忌和校尉要判刑,而且提出瞭具體判決:判處監守宮門的校尉死刑;判處長孫無忌罰銅10公斤。並將此判決匯報給唐太宗,又得到瞭批準。要大理司少卿戴胄去執行。
戴胄是熟知律令的,他認為長孫無忌帶刀入宮,校尉又沒發現,都是由於疏忽所致。因而官大的判罰,官小的判死,是不公正的,應該依法改判。唐太宗同意瞭戴胄的依法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