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貪官那麼多,明太祖殺都殺不盡,什麼原因?
文章分類: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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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貪官那麼多,明太祖殺都殺不盡,什麼原因?
來個劇照)識字的人都知道,1、2、3、4、5、6、7、8、9、10,在中文裡寫做,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有點會計常識的人都知道,在財務制度中,數字可以用阿拉伯數字表示,還需要同時用中文表示。但是,使用的中文,不是一、二、三、……這樣的尋常寫法,而是“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這種專用寫法。沒經過專業財務訓練的人有時會寫錯,不得不重寫,不禁會埋怨:是誰想出這麼復雜的中文?煩死人瞭。歷史上第一個規定在財務制度中“一、二、三、……”必須寫為“壹、貳、叁、……”的,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為何要做這個決定?這是防止腐敗的措施之一,尤其是防止會計報表作假。從朱元璋到今天,600多年的時間,朱元璋的規定依然在財務制度中嚴格使用。稍有不同的是,朱元璋規定,百、千寫作陌、阡;現在,人們寫作佰、仟。從這個細節可以發現,朱元璋用瞭很多辦法防止腐敗。朱元璋打擊貪官的力度和手段可謂空前絕後,財務制度僅僅是其中很小的一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