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段子手馮夢龍隻加瞭兩個詞,就讓本來很奇特的故事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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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夢龍真是個偉大的段子手啊,現在的段子手們見瞭他,都要尊稱一聲祖師爺。
為啥這樣講呢?
我們且看他托名“詹詹外史”整理且作序、出版於崇禎初年的《情史》中的一個故事。
吳中陳體方,以詩名。有妓黃秀雲,性黠慧,喜詩。謬謂體方曰:“吾必嫁君。然君傢貧,乞詩百首為聘。”體方信之,苦吟至六十餘章,神竭而歿。其詩情致清婉。方苦吟時,人多笑其老髦被紿,而欣然每誇於人,以為奇遇。體方死而有知,猶必吟完百首。秀雲死亦必相從。不然,體方亦必以賴婚訟於地下主者。
明朝名妓劇照圖片來源網絡,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啥意思呢?
說的是江蘇才子陳體方以詩聞名,妓女黃秀雲說,我願嫁給你,但你太窮瞭,不如寫一百首詩給我做聘禮吧。陳體方答應瞭,想破腦袋,天天寫詩。有人笑他被騙,他卻覺得我一個糟老頭,能受年輕漂亮又有才的妹子青睞,乃是奇遇。但最終隻送瞭六十多首給黃秀雲,就精力不濟腦死亡瞭……馮夢龍感慨到,到瞭陰間,陳體方一定會吟完百首,送完聘禮。而黃秀雲也一定得嫁給他,否則,陳體方一定會到閻王爺那告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