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論|兩宋時期——黃庭堅《論書》
文章分類: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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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1045—1105),字魯直,號山谷道人,又號涪翁。分寧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詩人、書法傢。治平進士,以校書郎為《神宗實錄》檢討官,遷著作佐郎。出蘇軾門下,與蘇齊名,世稱“蘇黃”,開創江西詩派。書法擅行草書,用筆以側險取勢,縱橫奇崛,風韻妍媚自成一格,為著名的“宋四傢”之一。有《山谷集》留世。
《論書》是從《山谷文集》摘錄的關於書法理論的片段文章。黃庭堅的書法思想與蘇軾主張差不多。他主張學書不要模仿古人,要表現人的性情等。“隨人作計終後人,自成一傢始逼真”,即是他的藝術觀點。他講求書法創作上要進行禪宗功夫的修煉,尤其是對草書的創作,要潛心冥會,先除去俗氣,然後上逼魏晉人書法所具有的逸氣,達到超俗絕塵的境地。
《論書》上篇原文:
《蘭亭》雖真行書之宗,然不必一筆一畫為準,譬如周公、孔子不能無小過,過而不害其聰明睿聖,所以為聖人。不善學者,即聖人之過處而學之,故蔽於一曲。今世學《蘭亭》者,多此也。魯之閉門者曰:“吾將以吾之不可,學柳下惠之可。”可以學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