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皇帝為何要誅方孝孺十族
文章分類:明朝
在古代臣子犯罪,常常有被“株連九族”之說。什麼是九族呢?一般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其中“父族四”指:父母、兄弟、姊妹、兒子;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傢;外祖母的娘傢;姨母及其兒子。“妻族二”指:嶽父的一傢;嶽母的娘傢。
株連九族可以簡單的理解是凡是沾親帶故的親屬都會受到牽連,因此在古代犯瞭“株連九族”之罪可以說是最大的罪過瞭。然而在明朝時期,永樂皇帝朱棣卻破天荒的發明瞭“株連十族”的刑法,根據現有的歷史資料記載,這個特殊的刑法在古代僅有一個“享用”過,這個人就是方孝孺。
什麼是株連十族呢?我們說株連九族的的對象是受害人的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