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第一大貪污案,殺死貪官近60人,乾隆氣得渾身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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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乾隆46年,公元1781年,爆發瞭震驚全國的貪污大案。此案號稱清朝第一貪污案。為什麼稱為第一呢?因為這個案子牽連甘肅全省,大到總督、佈政使一類的地方大員,小到州、縣、府各級官吏,共懲辦113人。可以說,甘肅全省的官員集體貪污,乾隆也是十分震驚,氣得連聲大叫,說整個朝廷官官相護。這就是甘肅冒賑案。
這個貪污案早在七年前就開始瞭,起因隻不過是個偶然事件。1781年3月,甘肅地區爆發瞭回民蘇四十三起義,起義軍攻打到蘭州。乾隆連忙調集軍隊鎮壓,但軍隊不給力。盛怒之下,乾隆撤瞭陜甘總督的職。
此時,有個人提出,皇上,你別急,老臣我願意把歷年積攢的銀子四萬兩拿出來,充當軍餉。這個人就是甘肅佈政使王廷贊。誰知,乾隆立馬就懷疑上瞭,呀,這老小子一年俸祿才多少,怎麼可能有四萬兩白銀。來人,給我查!
後來,經過調查,發現甘肅全省官員都卷入瞭這個貪污案。此案還和清朝實行的“捐監”制度有關。什麼叫捐監呢?在清朝,如果你想擁有國子監監生的資格,就可以通過向當地捐獻谷物糧食來獲取這個資格,遇到災荒之年,你用糧食賑濟災民就可以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