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論|兩宋時期——蘇軾《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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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鐵冠道人、東坡居士,世稱蘇東坡、蘇仙 。漢族,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欒城,北宋文學傢、書法傢、畫傢。
蘇軾是北宋中期的文壇領袖,在詩、詞、散文、書、畫等方面取得瞭很高的成就。其文縱橫恣肆;其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其詞開豪放一派,與辛棄疾同是豪放派代表,並稱“蘇辛”;其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與歐陽修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傢”之一。蘇軾亦善書,為“宋四傢”之一;工於畫,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等傳世。
《論書》摘自《東坡集》,包括蘇軾《論書》、《論古人書》、《自論書》等論述書法的材料。蘇東坡書法自出新意,不囿於成法,不迷信權威,他指出“把筆無定法,要使虛而寬”,強調執筆應該是適宜而無一定的規則,在實的前提下做到自由自在,無拘無束,揮灑自如,為自己所用。“書初無意於佳乃佳”更是提出瞭書法創作中大象無形的最高境界,這是直指靈性的高層次的闡發。他的“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的尚意書風思想對後世影響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