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皇帝”一場幻夢:明朝大太監劉瑾的垮臺
正德五年八月,張永班師回朝,押著寘鐇及其親屬十八人抵達京師,皇帝在東安門舉行獻俘與受俘儀式。儀式完畢以後,皇帝設宴慰勞張永,劉瑾、馬永成陪坐。待到劉瑾告退,張永向皇帝揭發劉瑾謀反,從袖子裡拿出奏疏,列舉十七件不法事。已經有些醉意的皇帝問道:這個奴才果然負我?張永回應道:此事不可耽誤事機,否則的話奴才粉身碎骨,陛下也無處安身瞭。馬永成在一旁敲邊鼓,支持張永。皇帝終於下定決心,逮捕劉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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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夜間,劉瑾留宿在宮中內值班室,聽到外面人聲喧嘩,喝問:誰!外面應聲:皇上有旨。劉瑾披著青色蟒衣出來,立即被士兵捆綁,押往東華門外的菜廠。皇帝念於舊情,不想殺他,隻是宣佈:劉瑾前往鳳陽閑住。鑒於朝野盛傳劉瑾貪贓枉法富可敵國,皇帝下令“籍沒”—沒收其全部財產。
劉瑾的傢產令人震驚。王世貞在他的著作中說,劉瑾有黃金1200萬兩,白銀25958萬兩。《憲章錄》、《皇明通紀》沿用瞭這一說法。《明史紀事本末》大概也是這種說法,具體為:金元寶24萬錠(一錠50兩),零碎黃金57800兩;銀元寶500萬錠,零碎白銀1583600兩。夏燮在《明通鑒》中對此作瞭考證,認為金銀數字過於誇張,並不可信:“恐當時傳聞如此,未必真有此數。”所以他采用比較含糊的說法:“金銀累數百萬。”這還不包括無法計算的珍珠、玉器、文物、字畫。皇帝最為關註的不是這些財產,而是從他傢裡查抄的袞衣、玉帶、甲仗、弓弩之類的違禁物品,特別是從不離手的扇子內暗藏兩把鋒利的匕首。皇帝朱厚照勃然大怒,想不到成天在他身邊轉悠的奴才,竟然挾帶兇器,顯然心懷叵測,不由得吐出三個字:“奴果反!”—這個奴才果然有反叛之心,下旨把劉瑾關進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