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名相李斯為啥成為歷史上死法最慘的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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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丞相中,若要論下場最可悲、死得最慘的人,恐怕要首推秦相李斯瞭。《史記》中有一句關於李斯被殺的文字記載:“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
“五刑”,是指對罪犯所實施的五種刑罰。“五刑”究竟包括哪些內容,歷朝歷代都有所不同。先秦的五刑是指墨、劓、剕、宮、大辟;《北魏律》的五刑是死、流、徒、鞭、杖,《北齊律》的五刑是鞭、杖、耐、流、死,《北周律》的五刑是死、流、徒、鞭、杖。從《隋律》起,才將五刑定為笞、杖、徒、流、死,並不時持續到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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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五刑”的演化過程來看,這種慘絕人寰的刑罰,隨著社會的不時進步,正在一步步向著較文化、較人道的方向展開,呈現出逐步減輕身體摧殘程度的趨向。可李斯沒有那麼幸運的生在隋朝以後,也隻需在秦朝垂死掙紮的份瞭。
秦朝的五刑固然比先秦時期有所進步,但從《大秦律》中仍能覺得到這種肉刑與死刑並用的刑罰的極端殘忍。其法為:“先黥、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其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