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和張獻忠都是殺人惡魔?看看《明史》這些記述一定會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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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均設置專門記錄和編撰歷史的官職,統稱史官。這些史官們大多是有理想之人,他能夠奉行秉筆直書、實事求是的原則,讓後人看清前朝的故事,所謂“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但是,魯迅先生卻說,自太史公以後“中國史書便成為帝王將相的傢史學”,言下之意是,有些事並不是史官說瞭算,想寫就想的,甚至一些“帝王將相”還“修改”歷史,把黑的說成白的、把好的說成壞的。先生的說不是沒有道理,遠的不說,就清朝而言,乾隆在這方面真可謂臭名昭著。
乾隆的行徑被史傢們稱為“禁書修書”,即乾隆以編纂的四庫全書的名義,把民間的藏書收繳瞭上來,然後開始認真檢查,凡是書中有有“違礙”對清統治者不利或對他的祖先不那麼尊重)字句的,一概銷毀。最終將那些書弄瞭個面目全非,當然對我中國歷史文化造成瞭重大的損失。
把別人寫好的書都能弄成這個樣子,清朝人自己寫的書當然是不言而喻的瞭。《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是官修史書歷時最長的一部。清朝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設立明史館,纂修明史,因國傢初創,諸事叢雜,未能全面開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開明史館,因纂修《清世祖實錄》而停止。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為監修,開始纂修明史。於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張廷玉最後定稿,進呈刊刻。從第一次開館至最後定稿刊刻,前後經過90多年。